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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决定

人民政府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广东省县级行政

摘要: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14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长马兴瑞2019年6月22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纳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经济发达镇(以下简称'试点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省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政府赋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县级行政职权通用目录》,决定将325项县级行政职权赋予试点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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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44-1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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