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销售、维修、回收等活动备案管理规范

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环境保护消耗销售维修回收广东省

摘要:根据国务院《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凡是涉及生产、销售、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以下简称ODS),维修含ODS制冷设备、灭火系统,从事ODS回收、再生利用和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到环保部门办理配额申请或备案。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企业办理配额申请和备案管理规范工作明确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44-1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