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机动车检测文件清理工作人居环境质量监管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质监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报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省环境保护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10]110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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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44-1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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