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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海洋生态环境批复经济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护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

摘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的请示》(粤海渔[2017]20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二、全面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厅等有关部门要按照“严标准、限开发、护生态、抓修复、减排放、控总量、提能力、强监管”的总体思路,认真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切实做到用最严格的制度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我省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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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44-1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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