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国务院办公厅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切实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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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CN:44-16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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