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广东省娱乐场所公安局暂行规定分级治安部门贯彻执行
摘要:各市、县公安局:2005年4月19日,省厅下发了《广东省娱乐服务场所分级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粤公通字[2005]85号,下称《规定》),对娱乐服务场所实施分级治安管理。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颁布后,公安机关对场所的管理内容发生了变化,为此,省厅结合近一年各地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对《规定》进行了修改补充,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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