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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审计权力约束机制 保障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颜展鸿审计机关审计事业约束机制审计处理审计队伍审计项目审计监督审计干部被审计单位违法违纪案件

摘要:<正>审计检查权和审计处理权是宪法、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基本权力,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的法律手段。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公开权力运作,形成权力制约,建立和完善审计权力约束机制,是构建审计机关廉政体系的核心,是审计机关保证从机制上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近几年来,我省审计机关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从严治理审计队伍"的方针,积极探索实施对审计权力的制约,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审计机关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1998年至2004年上半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33831个,查处违规金额1696.56亿元。应交财政99.04亿元,已交财政78.64亿元。3年来,全省审计机关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省厅机关建立21年来没有发生以审谋私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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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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