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我国刑法中的危险状态

作者:黄嘉明犯罪结果危险状态犯罪构成独立要素

摘要:危险状态的概念是我国刑法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在危险犯、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等理论中均有涉及。同时危险状态与犯罪结果有着一定的相关性,但二者是相互独立的。犯罪结果是犯罪行为作用于客观外在的犯罪对象而使其所承载的犯罪客体遭受的客观现实损害。危险状态是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征表危害结果发生现实可能性的一种判断状态,它在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具有独立要素的地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CN:44-1719/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东开放大学学报》坚持正确的办刊方针,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提升学术质量为重心,以培育特色栏目为先导,以开放办刊为手段,以我校重点和特色学科专业建设为依托,立足本校,关注广东,面向社会学界。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