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明鸣市政工程经营性损失特别牺牲行政补偿
摘要:市政工程施工容易造成周边商户营业收入下滑,对特定群体造成超出社会平均负担水平的利益损害,国内尚欠缺相关补偿机制。出于社会成本内部化以及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地方政府应建立相关补偿机制,以发放补偿金或减免税等形式对商户损失作出适当补偿,并加强工程管理与信息公示。国家应加强行政补偿法制建设,将公权力行为随附效果导致的损失纳入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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