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晓东研究生教育生均教育成本学费杂费
摘要:依据高等学校职能和会计科目管理区分成本对象,根据配比原则可将高等学校成本分为教育成本、科研成本、社会服务成本和“杂项成本”四类。在确定“杂项成本”、科研成本和各类奖助学金不属于研究生教育成本之后,我们发现目前国内课程学习阶段的研究生生均教育成本与本科生接近,没有倍数差别,可以按1:1考虑;研究阶段研究生生均教育成本为0。如果采用成本补偿理论作为学费定价的理论基础,按同样补偿比例研究生和本科生学费应当基本接近。比较研究支持了这一结论。此外,成本分析表明生均教育成本并不一定随教育级别的提高而提高,研究生教育成本可能低于本科生教育成本。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