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暹秋; 邹泉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状况调查广东双层经营体制解放初期生产合作私有财产八十年代统分结合微观基础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土地农民入股所有生存
摘要:广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成与发展 与全国情况一样,广东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端于解放初期农民带着土地、耕牛等私有财产入股的生产合作.至体制解体前,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和四个阶段.在时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八十年代初期,我国农村全面确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赖以生存的微观基础不复存在,党在指导这场变革的过程中,及时地指示"要以农民居住的社区范围,建立合作经济组织","为了完善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体制,一般应设置以土地公有为基础的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这种组织,可以叫农业合作社、经济联合社或群众选定的其它名称;可以以村(大队或联队)为范围设置,也可以以生产队为单位设置;可以同村民委员会分立,也可以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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