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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法学视角的国家开放大学和省级开放大学新型关系研究

作者:江颖 宋永寿法学视角国家开放大学省级开放大学新型关系

摘要:关于国家开放大学与省级开放大学的自主办学权,一直以来存在不同看法。2012年后,两级办学关系格局观基本达成共识,但也产生了“错位发展”的思维。产生这一思维主要源于国家开放大学和省级开放大学在办学关系上存在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逻辑悖论,原因在于受主办者行政化传统思维、系统内部不完全信息博弈的影响。当下,两者应该建立一种与过去办学关系本质上不同的新型关系,“错位发展”不应成为新型办学关系的应有之义。应遵从法律法规办事,两者在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基础上加强合作,国家开放大学明确具有开放教育办学自主权,省级开放大学也具有自身的开放教育办学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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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将目光聚焦于南粤大地,着力发掘具有区域特色的学术科研成果,弘扬南粤社会经济文化精粹。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现已更名为《广东开放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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