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小东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事故防爆电器未遂事件工艺设置非常规
摘要: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电器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近年来,动火施工作业引发的事故屡屡出现,给企业员工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如2017年发生的17起较大及重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涉及动火作业的事故有4起,占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的约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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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CN:44-1535/T)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东安全生产》是一份面向社会的专业性安全生产指导刊物,是广东省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喉舌和阵地,担负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宣传之重任,并在报道安全工作动态、推广安全科研产品和先进经验、传播安全防范知识、透视典型安全事故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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