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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培训即让工人上岗 出事故厂长被究刑责

作者:叔敖安全培训安全事故工人厂长企业管理人员侥幸心理刑事责任

摘要: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这不仅在《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是各地安监工作的检点。然而,仍有一些企业管理人员心怀侥幸心理,结果不仅导致发生安全事故,自己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近日,山西省岚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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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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