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铁流劳动者诊断权利鉴定用人单位机构居住地
摘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进行职业诊断与鉴定过程中享有如下权利:(一)选择诊断机构就诊的权利。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进一步扩大了劳动者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范围。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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