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铁流工伤待遇职业病用人单位危害因素法律法规工伤保险工资收入劳动者
摘要:职业病是因工作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对职业病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保障。但若因用人单位违法不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收入足额参保、或者用人单位停业、关闭甚至注销,那么,相应的工伤待遇该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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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CN:44-1535/T)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广东安全生产》是一份面向社会的专业性安全生产指导刊物,是广东省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喉舌和阵地,担负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宣传之重任,并在报道安全工作动态、推广安全科研产品和先进经验、传播安全防范知识、透视典型安全事故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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