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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火者戒:放火罪最高可判死刑

作者:刘小若放火罪纵火案死刑人为纵火步步高汕头市东莞

摘要:2013年5月30日凌晨2时许。东莞长安镇乌沙步步高大道177号一商铺发生灭门纵火案,造成一家4口惨死。其中包括两名分别为8岁和5岁的儿童。4人均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禾皋村人。东莞警方初步认定为人为纵火,起因是房东想及早收铺不成.找人放火引发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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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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