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事故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理条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国务院
摘要: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国务院2011年6月15日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从切实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的角度出发,指明了电力事故性质和等级,对事故报告做出具体规定,明确电力事故调查组织单位和时间,详细列举了出现电力事故的罚款金额。《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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