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顾言责任保险防火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金融中国火灾防范法律规定
摘要:新《消防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该条歉是首次在法律中出现,对火灾防范,风险管理和灾后补偿方面起到了保障作用。但这仅是对相关单位和保险公司做出的鼓励性的法律规定,而对老百姓并未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保险和防火则是与老百姓利益有着最紧密的关系,那么普通老百姓又该做些什么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