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学敏预算定额计划经济时期建设工程定价工程定额工程计价宏观调控工程造价管理建设部结算
摘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工程定额)在计划经济时期是作为工程计价的法令性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在建设部提出的“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和“市场竞争、宏观调控、合同定价、依法结算”的工程计价依据改革思路指导下,定额的属性由法令性转变为指导性。对延续了近半个世纪的工程定额进行改革,无疑是一个大胆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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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双月刊)创刊于199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办,CN刊号为:11-3151/TB,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工程造价管理》是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及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主要渠道;刊登国内外工程造价管理学术研究;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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