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风险企业债券市场化融资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申报公益性项目经济能力服务实体
摘要:发改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要求申报企业应当实现业务市场化、实体化运营,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严禁申报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纯公益性项目不得作为募投项目申报企业债券。利用债券资金支持的募投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并建立市场化的投资回报机制,形成持续稳定、合理可行的预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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