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综合接收解码器卫星直播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文件新闻测量方法广电总局
摘要:广电总局科技司《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暂行)》 8月13日,广电总局科技司组织审查了《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加密标清基本型)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暂行)》的技术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技术要求,予以:GD/J027-2009《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加密标清基本型)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暂行)》,该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暂行技术文件自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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