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范围说明义务医疗违反界定损害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
摘要:周江洪在《法学》2011年第4期撰文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医方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和介入性说明义务,并规定了未尽此等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在违反医疗说明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特别是在因果关系的判断及"自我决定"人格利益的保护上,目前的学说和司法实践都尚待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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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研究》(CN:11-243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公安研究》刊载了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公安民警及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大量文章,真实记录了公安理论研究工作所走过的历程,其中的真知灼见和翔实数据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断进行理论创新提供了极有价值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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