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现代化伦理化行政人员行政道德规范角色自觉行政伦理公共责任
摘要:张增田、孙士旺在《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撰文认为,伦理化是继科学化、法制化之后,公共行政现代化的第三个标志和归趋。其基本假设就是诉诸行政伦理可以保证行政人员自觉主动地实现公共责任。行政伦理除了能够督促行政人员自觉遵守行政道德规范和准则之外,还可以促使行政人员正确看待和处理行政关系、形成角色自觉和责任意识、秉持先进的价值理念和公认的伦理原则,从而保证行政行为的合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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