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公民监督的功能及其实现途径

公民监督权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专门机关法律规定宪政制度官员腐败法定权利应有权利

摘要:陈党在《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7期撰文认为,公民监督既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政制度,又是防治官员腐败的根本途径。在我国现阶段,公民监督权虽然已由应有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但现实状况与法律规定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其威力和效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为了实现公民监督的功能,需要整合监督资源,实现四个结合,即:公民监督与人大监督相结合;公民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相结合;个体监督与群体监督相结合;公民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公安研究

《公安研究》(CN:11-243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公安研究》刊载了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公安民警及社会各界专家学者的大量文章,真实记录了公安理论研究工作所走过的历程,其中的真知灼见和翔实数据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断进行理论创新提供了极有价值的资料。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