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翁里 王梦茹性贿赂性贿赂入罪定罪量刑侦查取证
摘要:近年来,我国公务员的"性贿赂"案件屡见报端,此类行为亵渎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不可收买性,败坏了社会风气,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重大损失。对性贿赂是否需要动用刑法来制约问题上,法学界存在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即肯定与否定。目前,学界有关"性贿赂"入罪的代表性观点有两个,其一为利益或不正当好处修改说,其二为单设罪名说。对"性贿赂"犯罪案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具有可行性,主要是从有利于实现实体真实、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经济效益价值、有利于实现保护被告人权利与保证诉讼效率之间平衡、符合中国的诉讼结构模式等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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