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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警察教育训练的权利与义务

作者:谈斗警察素质教育训练权利与义务国家工作人员治安行政管理实践锻炼司法职能行政力量

摘要:警察是特殊的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既赋予其治安行政管理的职能,又赋予其刑事司法职能,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正由于法律赋予警察特定的职能任务,国家对警察就有着特有的素质要求。提高警察素质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专门的教育训练来提高;二是在工作实践中不断锻炼提高。二者都很重要,但教育训练相对于实践锻炼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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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教育

《公安教育》(CN:11-29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公安教育》综合性期刊。其宣传公安部党委有关公安教育培训的精神,为各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科教强警战略、提高民警素质、强化队伍管理提供途径和方法,探讨公安院校教育改革、加强素质教育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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