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婧公民权利人民警察修改宪法法律关系主体根本大法人大保障确认国家迅速发展
摘要:公民权利是国家宪法和法律确认、赋予,并加以保护、支持和鼓励的各种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一种安全、自由和物质好处的权能和利益;随着法治社会的迅速发展,公民权利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2004年3月,按照党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13条修改宪法建议,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与会的2890名代表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更是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保障了公民权利。主要是公民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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