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御史

作者:崔永东监察机关监察制度南北朝时期监察官正面功能宪官监司巡按御史提刑按察司经验教训

摘要:<正>在中国古代,监察机关曾是反击腐败的利器,其正面功能有助于政权的长治久安。今天,在我国腐败形势异常严峻、国家长治久安遭遇重大挑战的情况下,重温中国古代御史监察的历史,吸收其经验教训,成为摆在执政者面前的紧迫课题御史监察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早在秦代,御史就已经成为专门监察百官的官员,御史大夫为御史之长。汉代设御史台,为中央监察机关。自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御史台完全独立于行政机关之外,监察活动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的干预,成为皇帝直接领导的独立监察机关。唐宋时期,御史台仍为中央监察机关,宋代又设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制资讯

《法制资讯》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旨在打造一份全面反映政法各部门声音,兼顾理论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不同需求,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