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帆舆论领袖博客内容英语培训言词辩论言论自由直接引语巡回上诉法院纽约时报美国公众哈伦
摘要:对法官来说,确实没必要因为这些字眼而影响法庭或宣判的严肃性。若不雅词汇本身就是案件事实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准确认定事实的角度,自然无须掩饰。但是,如果相关字眼不涉及关键事实,法官完全可以从书面上适当进行技术处理,宣判时以其他词语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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