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鸿飞马锡五黄霸罗门列王纪柯克灰栏记詹姆斯一世钱钟书先生
摘要:<正>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的今天,我们不奢望法官们能够象马锡五一样,在田间地头办案,但是也许他们还能够仔细思考霍姆斯大法官的那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也许唯有与日常理性水乳交融,法律知识才有活力和生命《圣经·列王纪上》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一日,两妓女争一童,久执不下。所罗门王令人将童一劈为二,各与半,一女愿劈,一女不愿,宁判童与彼。王遂判童归后者。中国也有这类故事。在《管锥编》中,钱钟书先生举了很多相同的例子,如《风俗通义》中的黄霸判子案、《魏书·李崇传》中断子案、《灰栏记》第四折中的包拯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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