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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被害人向其家属骗取财物不构成绑架罪

作者:吴斌; 张金玉绑架罪封箱胶带作案过程判处死刑全部财产缓期二年执行驳回上诉法益维持原判劫财

摘要:<正>【案情简介】被告人尹某因经济拮据起意绑架他人勒取赎金,遂伙同被告人于某共同预谋抢一部"黑车"作为实施绑架的工具,同时劫取司机钱财,并商定在作案过程中,如果"黑车"司机看到两人长相,即将司机杀死。此后,由尹某提供了尖刀两把,两人还共同准备了封箱胶带。2010年11月22日晚,尹某、于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封箱胶带等工具至某轮渡口处,骗乘被害人储某驾驶的轿车行至某偏僻路口附近停靠时,共同对储某采用尖刀威胁、封箱胶带捆绑手脚并封嘴和眼睛等方法,劫得人民币五百余元及手机等财物。后又威逼储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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