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看得见的正义

作者:陈瑞华实体正义正义观念司法裁判人类法律法律原则使人美国法官英美普通法法律不能法律传统

摘要:将程序正义视为"看得见的正义",源于一句著名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意思是,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制资讯

《法制资讯》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旨在打造一份全面反映政法各部门声音,兼顾理论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不同需求,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