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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务案例看企业重整制度的优越性

破产重整债权人会议律师事务所破产程序股东会决议郑百文法律顾问普通债权人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新《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开始施行。其最大亮点莫过于企业重整制度的创建。截至目前共有包括ST天颐及ST华龙等在内的十五家面临困境的上市公司选择了企业重整这条途径作为拯救企业的不二法门。回顾我国上市公司的拯救工作,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案例,分别代表不同历史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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