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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能力:动态地承载着价值选择

作者:陈卫东; 付磊证据能力可采性英美法系诉讼公正大陆法系证据资格诉讼效率法庭审理司法者正当性基础

摘要:<正>在两大法系国家,由于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均须依据证据,因此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证据会在庭审中被调查,即证据准入或者证据资格问题。一般而言,证据能力规范即是为解决该问题而设置的。就此而言,大陆法系依靠证据能力理论,而英美法系则将其归入证据可采性的范畴进行规定,并通过立法或判例设定了众多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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