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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的“制约”比“监督”更重要

作者:葛洪义法律监督均衡状态司法腐败权力制约机制葛洪义自由裁量权内部工作制度建设公共权力机构

摘要:<正>对司法权的约束,需要发挥监督与制约两个方面的作用。监督主要是上级对下级或者下级对上级的监察与督促;制约则主要是平级或权力均衡状态下的互相约束。事实上,两者是不能互相取代的,"制约"比"监督"更重要。所有的法律监督都具有上述共同的特点,即权力统一前提下的监督和有选择的监督。其不足在于:不好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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