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被遗忘权的解析与构建:作为网络时代信息价值纠偏机制的研究

作者:满洪杰被遗忘权人格需求信息价值权利构建

摘要: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删除权‘被遗忘权’"是删除权与被遗忘权的混合,两种权利在权能、适用范围、受克减性等方面有重大差异。被遗忘权源于自然人获得谅解、维持人格特质,以及保护人格尊严与个人生活的需求,以因应网络社会信息去中心化、存储永久化和获取便利化的挑战。信息目的性限制原则,应以信息价值视阈分析判断。当信息处理价值低于主体人格价值时,被遗忘权即有适用之余地。但信息类型、决策目的、使用场景可对信息价值带来影响。被遗忘权具有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应以信息价值和生命周期为基础构建权利体系,删除作为处置措施应有终极性和谦抑性。被遗忘权应与言论和信息自由、历史和统计研究需要,以及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利益衡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制与社会发展

《法制与社会发展》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