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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华北人民政府时期婚姻法的价值取向

作者:蒋燕玲华北人民政府婚姻条例平等自由价值取向

摘要: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没有制定统一的婚姻法,而是根据情况灵活适用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大边区原有的婚姻条例,同时针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做出补充性解释和说明,在秉承发展中确立了平等自由的婚姻法价值取向。华北人民政府施行的婚姻法规忠实地践行着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价值取向,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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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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