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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法治化创新的法哲学解析

作者:詹清荣中国财政公共财政制度社会公共需要制度目标创新政府财政理论法治化法哲学财政法

摘要:以财政法治化为制度目标,根据政府对经济运行的控管程度,中国财政制度理论类型可分为“计划类型”、“管理类型”、“服务类型”三类。由于政府在财政理论中的主线作用,中国财政法治化创新将引发“社会公共需要的制度化满足”、“权力制衡秩序的完善”、“有限政府理念的确立”、“国家责任机制的启动”、“弱势群体利益的制度化保障”、“区域财政资源不济的公平性协词”等法哲学问题。财政法治化创新体现了“权利本位”的法律精神,公共财政制度内涵应是对“以人为本”价值的制度化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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