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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在“假冒”类案件犯罪数额认定中的适用

作者:陆锋; 金华捷犯罪事实鉴定意见犯罪数额数额认定刑事案件存疑有利于被告同案不同判言词证据书面记录商标权利人司法成本

摘要:'假冒'类案件[2]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一类较为常见的刑事案件。在这类案件的犯罪认定中,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销售金额一般是认定危害行为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的主要依据。当前,'假冒'类案件犯罪数额的认定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能够相互印证的言词证据;其二,涉案人员制作的'假冒'类行为的书面记录;其三,侦查部门委托专业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其中,针对相同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鉴定机构所鉴定出的市场价格必然会高于涉案人员实际销售的价格。因此,依据鉴定价格认定犯罪数额的案件量刑结果往往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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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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