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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

作者:杨桦; 杨子巍法治人才培养法学教育改革市场需求法治人才供应

摘要:从市场需求的角度看,法治人才就是通过法学教育方式生产的“法治产品”,其归宿是法律服务市场,国家的法治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通过消费这一“法治产品”来完成的。因此,以市场需求来引导法学教育改革与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具有内在的合理性。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基本上是封闭于教育系统内部,忽略了法律服务市场的客观需求。教育的主要功能是有效输出高质量人才,而人才供求关系的两端分别是教育端——人才供应和就业端——人才需求。法学教育改革与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进步,而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与路径则是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提升与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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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CN:44-172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社会》是广东省法学会在长期编辑出版《广东法学》内刊基础上创办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理论刊物,传播最新法治信息,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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