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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变革与宪法发展——兼论我国宪法的修改方略

作者:苗连营; 陈建社会变革宪法发展过渡宪法演变逻辑修宪方略

摘要:适时回应社会变革的制度需求,不断对宪法文本进行修改完善,是各国宪法发展中面临的共同课题。我国现行宪法和作为其制定基础的“五四宪法”一样,在历史类型上仍然属于一部过渡性质的宪法,其历史使命也必将随着过渡期的结束而完成。慎之又慎的局部修宪策略,只能带来“量变”的积累,无法实现“质变”的突破。全面修宪不仅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和历史的合理性,同时也具有法理上的正当性和技术上的可行性。破除全面修宪的神秘感和畏惧感.审时度势、积极稳妥地推进现行宪法的全面更新,是回应社会变革、实现宪法发展的可选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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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法治社会》(CN:44-172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社会》是广东省法学会在长期编辑出版《广东法学》内刊基础上创办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理论刊物,传播最新法治信息,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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