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邹伟明; 陈晋强; 谢和民价格秩序认定工作房地产转让涉税广东省物价局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交易价格
摘要:为了维护房屋转让交易价格秩序,遏制纳税人利用虚假交易价格偷漏税行为,保障国家和地方财税收入。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770号)、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发改价格(2015)2251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抵税(应税)物价格鉴定管理办法》(粤价(2007)58号)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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