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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金钱 右手权利——三问龚律师

作者:曾文清业主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政府指导委托管理使用权所有权权利律师代表

摘要:物业管理费是政府指导下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按《物业管理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属于所有业主的.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由业主选择。委员会代表业主的权利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委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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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CN:44-172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一直秉持着分析经济政策、聚焦热点问题、透视市场现象、预测经济趋势、促进经济发展的宗旨,着重于经济与价格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探讨,权威分析价费政策,科学透视市场现象,传递国内外最新市场经济学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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