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继明类型化法律适用社会历史发展知识产权立法民事法律制度无形财产自然权利利益平衡社会正义私权性质司法过程财产权传统
摘要: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财产日益重要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知识产权也是传统财产权的延续,但我们今天不仅面临着知识产权类型化困难问题,而且在自然权利、他人利益和社会正义之间存在着利益平衡的法律难题。因此更加需要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和观念,在司法过程中通过传统民事法律制度实现知识产权立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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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CN:11-11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学研究》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2002年和2006年,再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期刊奖。2013年,《法学研究》入选新闻出版署全国百强社科期刊,并荣获第三届中国政府出版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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