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童光政大明律牙行制市场管理法法律史明朝牙行代收税款制度司法适用
摘要:明律新创“私充牙行埠头”条,将牙行制确定为全国通行的一种法定制度,在市场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该条的创立是对中国古代尤其是宋元以来市场交易中介行为进行总结继承和明初社会经济秩序要求“因事制律”的结果。该条在调整市场秩序的实践中发生了一定作用。明代官府通过控制市场交易中介组织来调整市场秩序的经验对清代的市场管理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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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CN:11-116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学研究》199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优秀期刊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首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第二届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2002年和2006年,再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期刊奖。2013年,《法学研究》入选新闻出版署全国百强社科期刊,并荣获第三届中国政府出版奖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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