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吉文涉外协议管辖弱者保护原则限制条件
摘要:本质上看,涉外协议管辖强调当事人的地位平等,那么,为了防止某些国际民商事关系中的强势方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弱势方签订对弱势方不利的管辖协议,国际社会已经逐步形成涉外协议管辖上的弱者保护限制条件。此外,实质正义的发展也促使了弱者保护限制条件的形成。我国作为一个消费者大国与制造大国,为了保护我国处于整体弱者地位的国际民商事关系当事人,需要在立法中规定弱者保护限制条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学评论》(CN:42-108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学评论》学术性刊物。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推广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读者对象为法学研究人员和法学爱好者。
部级期刊
人气 100030 评论 53
人气 86163 评论 53
CSSCI南大期刊
人气 35970 评论 48
省级期刊
人气 32176 评论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