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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的关系:或联说之提倡

作者:刘艳红 梁云宝行为人格行为刑法行为人刑法

摘要:在心理学上,随着综合性人格概念渐成,行为与人格的关系逐步走向折衷,这对与刑法学派之争关系密切的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的对抗,产生了重要影响。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在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的关系上走向了对立的两极,与得到思辩、实证等方法支撑的结论不符,因此,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的关系定位,只能是一种或然的联系。这种联系要求在定罪中提倡二层性标准,其中犯罪行为是首要标准。在存在犯罪人格的场合,要充分发挥它的选择性定罪机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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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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