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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价值——从“禁鞭尴尬”说起

作者:江国华立法价值价值权衡价值期望价值基础价值认同尴尬文化认同民族文化行为规范价值载体

摘要:法律既是一种行为规范,又是一种价值载体。立法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不同价值的博弈、权衡和选择的过程。不同的价值理念、不同的价值期望以及不同的价值回应,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立法过程和法律的实施。与任何其它价值一样,立法价值是建构在一定的基础之上的,其中立法价值的伦理基础构筑了立法价值的正当性,社会基础铸定了立法价值的适应性,利益基础筑就了立法价值的中心关怀,程序基础则成为立法价值权衡过程之正当性的基本保障。立法价值的实现,取决于立法的价值认同。立法价值认同,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认同,而文化从来就是民族的,因此,立法必须植根于民族的文化之中。一项与民族文化相冲突的立法,既无法实现其价值,也难以贯彻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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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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