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房绍坤承包法修正案三权分置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制度缺陷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在"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上存在着制度性缺陷,导致"三权"关系不明。土地承包权的概念使用不合理,其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为同义,未来立法上不应再使用这一概念。土地经营权的属性定位不清,影响了土地经营权的规则设计,未来立法应将其明确规定为物权。土地经营权的取得方式不明,"流转"一词含义不清,未来立法应明确以"出让"方式创设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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